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畅通“换新”链条 “反向开票”政策稳步有序落地


时间:2024-05-09
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重大决策部署,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《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“反向开票”有关事项的公告》(以下简称《公告》),明确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“反向开票”的具体措施和操作办法,自4月29日起实施。《经济参考报》记者了解到,连日来,各地税务部门正细化落实措施,推动“反向开票”政策稳步有序落地。

为确保纳税人懂政策、会操作,各地税务部门坚持主动靠前服务,打好“分类宣传+精准辅导”组合拳。例如,浙江省税务局主动联系有开票需求的企业进行上门辅导,为其提供“政策宣讲、资格审核、归类管理、辅导开票”全流程服务,并及时反馈处理企业疑难问题。

此外,为促进企业规范经营发展,各地税务部门建立健全针对“反向开票”的税收风险监测预警机制,跟踪监测分析各地区政策落实情况,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。例如,吉林省税务局建立“反向开票”纳税人认定台账、“反向开票”发票开具台账,以掌握全省资源回收企业“反向开票”情况。省市两级税务部门在功能上线初期按周统计发票开具情况,防范虚开风险。

《公告》明确,自4月29日起,有“反向开票”意愿的资源回收企业,可向税务部门提交相关资料,履行完规定的简单程序后,可以第一时间便捷实现“反向开票”。出售者通过“反向开票”销售报废产品,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和3%征收率减按1%计算缴纳增值税等税费优惠政策。

政策落地后,不少资源回收企业表示,“反向开票”是一举多得的好政策。

“在废旧物资回收业务中,销售方一般为自然人,往往采用‘不带票销售’方式将报废产品销售给资源回收企业,这导致企业不仅无法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,也难以获得合规的增值税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。”宁波特力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李秋妍告诉记者,“此次出台的‘反向开票’政策对我们来说是一场‘及时雨’,解决了长期困扰资源回收行业的取票难题。”

“我们公司主要从事废旧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、拆解业务,每年核准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模为50万台。”看着刚刚开具的发票,乌鲁木齐惠智通电子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葛淑芳告诉记者,目前向公司销售废旧家电的供应商有200个左右,基本上都是废品收购点的自然人,每个月回收废旧家电之后都需要一一打电话联系他们开具发票,费时又费力。“现在有了‘反向开票’的新政策,不仅减少了我们的工作量,也方便了销售废旧家电的自然人。”她说。

广西柳州市元哥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经理李阳桥则表示,“‘反向开票’可以降低企业因未取得税前扣税凭证而违规扣除的税务风险,有助于鼓励更多企业和个人参与到废旧物品的回收中来,推进资源的循环利用。”

“收旧”更便利,“换新”才更有动力。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谢文表示,将运用好政策工具,通过“反向开票”促进上下游协同联动、形成合力,为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提供强有力支撑,持续增强资源回收企业、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的获得感,为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全产业链加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。